银川市居民医保报销流程
银川市居民医保报销流程,居民医保普通门诊不设起付线,参保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的医疗费用(不含一般诊疗费)按比例报销,银川市居民医保报销流程。
银川市居民医保报销流程1
医保报销流程:
(一)申请
参保居民患冠心病、高血压、糖尿病三种门诊大病,经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疾病诊断证明即可办理《门诊大病处方本》,患上述三种门诊大病以外的其他十种门诊大病的,须持近期住院病历首页复印件或出院证,并携带身份证和医保卡,到定点医疗机构诊断后方可办理《门诊大病处方本》。
(二)就医
1、参保居民患冠心病、高血压、糖尿病三种门诊大病,须持《门诊大病处方本》、身份证和社会保障卡,按照就近原则自行选择一家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或乡镇卫生院进行门诊治疗;
患上述三种门诊大病以外的其他十种门诊大病,须持身份证、社会保障卡和《门诊大病处方本》选择一家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门诊治疗。
2、参保职工对选择的定点医疗机构服务不满意的,需变更就诊定点医疗机构的,应在每年6月1日至30日或12月1日至31日,到重新选择的定点医疗机构登记,变更就诊机构,重新签订协议。参保居民从次年1月开始,在新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门诊大病医疗。
(三)报销
参保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门诊治疗符合规定的门诊大病医疗费用,一个医保年度内(当年1月1日到12月31日),起付标准为300元,其余部分在门诊单病种年度最高支付限额以内的,按照报销一、二、三档缴费标准,报销比例为45%、55%、60%,直接在医院前端结算。
银川市居民医保报销流程2
(一)大病医疗报销
1、门诊大病报销比例统一为60%。
2、政策范围内住院费用报销比例:
一级医疗机构:90%
二级医疗机构:87%
三级医院中的甲等医院:75%
三级医院中的`乙等医院:55%
(二)普通门诊报销
居民医保普通门诊不设起付线,参保居民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符合医疗保险政策规定的医疗费用(不含一般诊疗费)按以下比例报销:
1、社区卫生服务站和村卫生室65%
2、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50%
3、县级医疗机构30%。
一个医保年度内,一个参保居民最高报销260元。
诊疗费范围:居民医保普通门诊一般诊疗费按就诊人次打包定额计算。一般诊疗费包括挂号费、诊查费、注射费(含静脉输液费,不含药品费)和药事服务成本等。一般诊疗费制度实施后,定点医疗机构不得再收取一般诊疗费包含的项目费用。
注:参保居民住院期间及新生儿出生当年不享受居民医保普通门诊待遇。
(三)一般诊疗费标准(次):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8元,医保基金支付7元,就诊居民缴纳1元;
准入开展输液服务的村卫生室和规模较大的社区卫生服务站5元,医保基金支付4元,就诊居民缴纳1元;
不准许开展输液服务的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站4元,医保基金支付3元,就诊居民缴纳1元。
总结:因此参保人如果是看小病去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或县级医院等基础医疗机构报销的多一些。看大病去大型医疗机构报销多一些,在同等级的情况下,公立医院和民营医院报销比例一致。
银川市居民医保报销流程3
银川城乡居民市外住院医保报销材料清单:
1、《银川市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市外(内)住院审批表》一式两份(由参保地街道市民服务中心加盖公章);
2、住院医疗费用收据;
3、住院费用明细清单;
4、住院病历复印件;
5、出院证;
6、社会保障卡
7、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张,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张
报销条件
1、申请人已经办理参保手续、足额缴交医疗保险费
2、合作医疗指定医疗机构就医;
3、参保人在备案医疗机构就医发生了住院医疗费用,并先行支付现金,且保存有关单据和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