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异在户口本上怎么体现

时间:2024-01-09 11:46:59
离异在户口本上怎么体现

离异在户口本上怎么体现

离异在户口本上怎么体现,如果婚姻真的走到尽头,离婚也不失为一个好的办法,个人的婚姻状况在户口本上是会体现出来的,夫妻离婚后户口本上也会发生一定的变化,下面是离异在户口本上怎么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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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户口本上婚姻状况一栏,只有三种显示方式:未婚,已婚,离异。即使是再婚的,也是显示已婚。但是,户籍管理系统不会自动生成,需要当事人自己申报。

离婚后再婚,又离婚,即使再再婚而再再离婚,在户口本上也只是显示”离婚“或“离异”。不可能给你填上“二婚”“三婚”或“二次离婚”“三次离婚”的。

户口本填写方法:

婚姻状况——根据本人的情况,已结婚的填“有配偶”,结婚后配偶死亡的填“丧偶”,结婚后离婚的填“离婚”,离婚后再婚的填“有配偶”,未婚的不填。

离婚后户口分户

1、因婚姻变化、家庭成员变化、住房结构变化需分户的,凭新家庭的.成员名单和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产权证明或单位分房证明。

2、属结婚或离婚分户的,凭《结婚证》或离婚证明(未成年人子女与父母之间、单元房中分开居住、借住、租赁、搭建临时房等,不得分户),经派出所外勤民警审核同意后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分户手续。

离婚户口迁移手续

1、到目前户籍所在地户口登记机关开具迁出证明。《户口登记条例》第10条第1款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2、办理迁入手续。《户口登记条例》第13条第1款规定: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3日以内,农村在10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户口登记条例》第10条第1款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户口登记条例》第13条第1款规定: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3日以内,农村在10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3、不同省区对户口迁移手续问题还作出了更加具体的规定,如果不明白如何办理户口迁移手续,亦可到当地的公安户口登记机关进行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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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在户口本上的婚姻状态如何写

1、该项在当事人未更改户口本信息的前提下,不会主动更新(原来是怎么样的,现在还怎么样);

2、在当事人带上本人的户口本、有效身份证、离婚证(法院判决书)等,去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申请更新户口本信息的前提下,户口本上会显示为”离异“。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十九条公民因结婚、离婚、收养、认领、分户、并户、失踪、寻回或者其他事由引起户口变动的时候,由户主或者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变更登记。

离婚后发生财产纠纷怎么办

离婚后,夫妻身份关系消失,夫妻共同财产也就失去存在的基础,必须进行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一般在离婚时分割,但离婚时未分割或虽进行了分割而后反悔或发生可以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的情形时,即产生离婚后财产纠纷。离婚后财产纠纷可分为两大类:一是登记离婚后财产纠纷,一是诉讼离婚后财产纠纷。

登记离婚对于当事人离婚的内容与诉讼离婚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但财产的分割仅体现当事人的意志,婚姻登记机关对其不予审查或仅作形式审查,财产分割内容未得国家公权利认可,当事人事后有异议甚至反悔的,仍享有诉权。至于离婚协议中未作处理的财产,当事人当然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

诉讼离婚后,当事人对既判力所及的财产有争议的,已无诉权,以维护生效裁判的严肃性。就是说,如果在法院的生效法律文书(判决书、调解书、裁定书)中已经处理的财产,当事人不得就此向法院提起再次分割的诉讼,而只能是通过申请再审的途径。对于离婚诉讼中忽略了的财产,或某种原因漏审、漏判的财产,则可以另行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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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离婚后再婚户口本显示

1、再婚户口显示为:已婚

离婚后再婚,户口本上显示婚姻状况为已婚。再婚指再次结婚,范围包含二婚、三婚或更多次。户口的婚姻状态栏只有3种显示,即未婚、已婚、离异。并没有人们常说再婚、二婚的状况。

2、离婚后户口显示:离异

经法院判决或民政局认定协议离婚后,两人的户口本会进行状态更新,婚姻状态栏为“离异”。并且再次结婚登记时,需要提供离婚证或法院判决的离婚协议书,所以离婚人士的爱情到某种程度时需要向另一方挑明婚史,避免对方产生被欺骗的心理。

二、离婚后再婚需要手续

申请,审查,发放结婚证是再婚登记手续。

1、初审

(1)审查证件、证明材料是否齐全、有效;

(2)询问相关情况。

2、受理

双方当事人填写《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登记机关提供);

3、审查

(1)对《申请结婚登记声明书》等有关材料进行审查;

(2)当事人在婚姻登记员面前签名并按指纹。

4、登记

(1)符合结婚条件的,当场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

(2)不符合结婚条件的,不予登记并当场向当事人说明理由。

三、再婚登记需要证件

1、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现场复印)

2、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现场填写)

3、当事人提交3张2寸近期半身免冠彩色合影照片(可现场照相,不过得交纳一定费用)

4、离婚证书(或解决夫妻关系证明)(或法院调解书)(或法院离婚判决书)注:持初级法院判决书的,还需带好初级法院判决生效的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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