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小心碰到别人隐私
不小心碰到别人隐私,在我们的的日常生活中,每个人都有自己的隐私,隐私是他人最为看中的东西,每个人都有自己不想被他人知晓的秘密,有时候稍不注意就会侵犯他人的隐私。以下分享不小心碰到别人隐私怎么办?
不小心碰到别人隐私1
一、侵犯他人隐私该怎么办
最常见的侵犯应该是就是对个人的侵犯,通常侵犯隐私的案例是比较多的,对于这种对人的侵害属于民事责任,处理的方法首先肯定要让对方停止侵害的行为,还要对受害人进行相应的赔偿,如果受害人还有其他方面的损失,也是要一同赔偿的,而且这个责任肯定是侵害人的。
但是不是所有的侵犯都只是赔偿就可以了,这个要看受害的人的伤害程度,如果情节很严重的还要面临更高更大的处罚,如果侵害人的经济水平有一定的限制,法院也会酌情考虑,总之,这类的侵犯会根据双方的情况进行判决,也可以双方协商解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三条 【隐私权侵害行为】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1、以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
2、进入、拍摄、窥视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
3、拍摄、窥视、窃听、公开他人的私密活动;
4、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
5、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
6、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二、侵犯隐私要坐牢吗
对于侵犯他人隐私权的行为一般是属于侵权行为,如果没有造成一定的后果,侵权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包括精神损害赔偿,不构成刑事责任。不过也不能说侵犯他人隐私的行为就一律不构成犯罪,不需要对行为人判刑。
根据《刑法》当中的规定:
1、非法搜查他人身体、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犯前款罪的,从重处罚。
2、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3、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犯前款罪而窃取财物的,依照本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定罪从重处罚。
现下,有人喜欢“撬开”他人的网络空间、电子邮箱,获取隐私图片、视频在网上传播,其中不乏淫秽、色】情图片,但这样的行为很可能涉及更加严厉的刑事犯罪,即传播淫秽物品罪、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等。
有关规定参见《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利用互联网、移动通讯终端、声讯台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子信息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一)、(二)。
三、隐私权和个人信息权益有什么不同
1、隐私权作为一项具体的人格权,性质上属于绝对权和支配权,具有对世效力。任何组织或个人都必须尊重隐私权,不得对之加以侵害或妨碍。个人信息权益并非具体人格权,而是一种受到法律保护的人格利益。
2、隐私权人可以自行处分权利,如自行在网络上或向媒体公开其私密信息,但隐私是不能许可他人使用的。个人信息中则可以许可他人使用。
3、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三条第五项,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要么是取得隐私权人的“明确同意”,要么是依据法律的规定,否则,任何组织或者个人实施的.处理他人私密信息的行为都构成侵害隐私权的行为。但是,对于处理非私密信息的个人信息,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五条,要么是依据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要么是得到该自然人或者其监护的“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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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看到了别人的隐私咋办
一是确实不应看到。虽然,大多数人有窥视别人隐私的好奇心,但是,真正闯见了别人的私生活,隐私性,其实不是什么是好事情。往往知道了太多了,给自己带来不少危险。就象电视剧说的,特别是谍战片说的,知道多了,很危险的。
特别是知道了上级,领导的隐私,领导就可能整你,穿小鞋。如果万一通过其他途径泄露了,上级就可能怀疑你。当然,有的人会利用别人的隐私,来获得自己的利益,这是一种风险行为。所以,过去的人就认为,这样的事情是倒霉的事情。
二是需要严格保密。一个人的隐私,对一个人来说需要严格保密,如婚外情,婚外性。当然,也希望有意,无意遇到,知道这些隐私的,也严格保密。要不然就使这个人处在非常危险的状态。我建议她严格保密,不说,不传,不写。要不然,祸从口出。严格保密,就是保护自己。如果真正做到严格保密,说不定,女上级会感谢你,信任你,成为很好的朋友。
二、成年人应该如何认识并对待儿童的隐私权
隐私权具有“可处分性”,权利主体有权依照自己的意志来利用自己愿意从事的有关的活动,以实现自己的利益,不受他人的非法干涉。权利人享有对自己隐私的“利用权”,比如公布自己的住所、日记、资料等。进入网络时代后,儿童很有可能会在使用网络的过程中暴露自己的姓名、年龄、家庭住址等个人信息,对自己造成伤害,但是不能以此为借口剥夺儿童的隐私权。
三、幼儿园性教育中与隐私权有关的内容
根据《国际性教育技术指导纲要》(修订版)给出的学习目标,幼儿阶段关于隐私权的性教育主要集中在认识和保护身体的隐私部位上。北京师范大学刘文利教授主编的《珍爱生命——幼儿性健康教育绘本》(全9册)中,《我们的身体》《奇妙的感觉》《好秘密坏秘密》三册中都涉及隐私权相关的教育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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触犯别人隐私怎么量刑
触犯别人隐私属于违法行为,并不属于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1032条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网上传播隐私信息如何处理
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针对网上传播隐私信息的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一)写恐吓信或者以其他方法威胁他人人身安全的;
(二)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的;
(三)捏造事实诬告陷害他人,企图使他人受到刑事追究或者受到治安管理处罚的;
(四)对证人及其近亲属进行威胁、侮辱、殴打或者打击报复的;
(五)多次发送淫秽、侮辱、恐吓或者其他信息,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
(六)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名誉权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
对未经他人同意,擅自公布他人的隐私材料或者以书面、口头形式宣扬他人隐私,致他人名誉受到损害的,按照侵害他人名誉权处理。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侮辱或者诽谤他人,损害他人名誉的,应认定为侵害他人名誉权。